[谈天说地]
深夜在446人微信群互骂1小时,一家三口均被拘!
8月14日,山东济南公安天桥分局发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:
2024年4月某日晚10时30分,天桥区桑梓店街道某村居村民们的手机突然一齐响了起来,不少已经进入梦乡的村民被这突如其来而又密集的信息提示音吵醒,以为发生了什么大事。
然而,当大家打开手机后,却发现在该村居微信群里竟是满屏的污言秽语,而制造这些污言秽语的正是该村村民崔某、周某宇和周某凯,更令大家不解的是,他们还都是一家人。
原来因为家庭纠纷,三人在村居微信群里引发了骂战,不少村民出面止战。谁知三人骂红了眼,就这样群里446名村民看着三人的骂战一直持续了1个多小时,直到三个人骂累了,这才停了下来。
一家三口在群里互骂,
怎么就被行政拘留了?
就此问题,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的王逸芸律师解释称,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,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、诽谤、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,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,可能产生民事、行政以及刑事责任等诸多法律后果。
王逸芸详细介绍道,在微信群内辱骂他人的行为,从民事责任来看,根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,若侮辱性言论对他人的名誉权构成了侵犯,有关责任人可能将承担如清除不良影响、修复受损的名誉、公开道歉、赔偿经济损失等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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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8-16 08:51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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